跟着自己的兄弟,也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可以让老母妻小,在这个乱世活下去。
杀阮立功,带队杀鞑子建立威望,在即将到来的北梁大军面前,再建不世功勋。
“我要见校尉!”
庄闲喘着粗气,斩马刀一头搭在地上,发出清脆响声。
当啷!
“手断了!”
“嘶想不到能把田军侯震退,只断了手臂!庄闲的天赋到底有多高”
“你没看到田军侯的气息衰减了吗?”
一名身着什长的老军小声说道:
“他怕是被震出了内伤。”
“什么!”
轰
声音虽小,却在营兵耳中如同炸雷。
哪个新兵敢硬刚军侯,一个伍长就能把你管得服服帖帖。
在他们这些,久经沙场的老兵眼里,军营中的军侯,绝对是独当一面的强者。
而且这是地藏营,城内居民嘴里的‘弃子’,却是整个大宣,四大定边军中,排在首位的先锋营。
再说庄闲,看是队率,但是大家都知道,他当队率,一来有军功,二来是因为沾了军政的光,无责升迁而已。
然而此刻田军侯,已经迅速将自身调整至最佳,再次朝着庄闲冲了过来。
手断了吗?
哼哼!小子,我这一刀,看你还如何挡!
庄闲眼神瞬间变得冰冷:
还要试探吗,难道真的要逼我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