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一身高雅黑色女装的东方婉抬高了声音。走过的一名行人疑惑地看他们,家明将他瞪了回去,随后望着东方婉,没有说话。 “没听见吗!我喜欢你!”女子站了起来,摇摇晃晃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你!反正……反正也已经晚了,我知道你结婚了,你同时和灵静沙沙在一起,你另外还有其他女人……我才懒得管你这些,我也不要你负责任,我今天要上床,你不陪我……我就去叫鸭子……” 声音变得更高,道路边的行人都将目光望了过来。家明沉默着准备将所有人都瞪回去的时候,东方婉抱住了他,将醉醺醺的双唇印在了他的嘴边,随后陡然捂住嘴,跑到一边吐得一塌糊涂。 他们有没有上床呢? 我怎么知道。 我们的故事始于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日,终点应该放在哪里呢?或许放在二零零五年的同一天也是个很好的选择。时间跨度是十四年,我们的主人公已经度过了他的童年、少年时期,成为了一名还没有多少口碑的外科医生,偶尔因为各种事情而宣布关门一天,偶尔还会因为手法过重而遭人抱怨。在街坊眼中,他只是个人畜无害的新邻居,在某些雄性的眼中,他则是霸占了太多美女资源的眼中钉。这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呢?我想想。 哦,东方路和东方婉来了,小孟和穆青青也在。 东方路最近不在江海,应海生死后,他的工作中心就确确实实地转向了南方,已经开始真正管理炎黄觉醒的部分产业了,这次好不容易回来,因为灵静已经怀孕九个月,因此便要过来看看。穆青青也已经怀孕了,休了产假,虽然还不显肚子,但是因为小孟和家明的关系,双方也算得上是熟识,过来跟灵静交流下经验和心得。 虽然怀孕已久,但并不代表就不能行动了。灵静和沙沙已经准备好了今天要去街上买毛线,既然大家都聚在一起,自然就成了群体逛街。东方路和小孟都开了车来,这一行正好八个人,一路去到附近的市场停好车,便慢慢地在街道间散步前行。经过一个挂有欧洲歌坛小天后珍妮特将来中国推广专辑的宣传海报时,也正好见到雅涵开了跑车经过,跑车副驾驶座上坐着淘淘,随后与众人打了招呼。 “今天淘淘不用上课吗?” “幼儿园老师病了自习,我正好也有空,所以接淘淘去玩,你们去哪?” “买毛线……” 雅涵下了车跟众人打招呼。家明就蹲在了淘淘跟前,他一向对孩子感到比较头痛,这时候交流的手法也比较简单,父女俩大眼瞪小眼一阵,方才开口:“想吃什么?” “冰激凌。” “呃……冬天吃冰激凌?” “开空调就可以吃了啊,味道很好呢……” 家明回头看雅涵,雅涵撇了撇嘴角,有些无奈:“她外公老惯她。前几天回家,发现两个人在家里开了空调吃冰激凌……” 家明想了想:“还是吃牛奶玉米吧。”他看见街道对面有卖,做了决定,淘淘也就只好点头:“哦。” “你们要不要?”家明问了灵静等人。随后到东方路和小孟那边时,两个人正在讨论旁边的海报。东方路皱着眉头:“现在跑到中国来宣传外文专辑,她的经纪公司是不是脑袋秀逗了,一点都不懂宣传吗。家明你说呢?” “没错没错。”家明点头,“吃不吃玉米?” 征求了意见,家明一路小跑过街道:“六根。”随后每只手三根准备拿出来。 骚动从后方传来,脚步声凌乱,有人在喊:“不许动。”“不许跑。”家明拿着玉米微微回头,一个人正从附近的巷子里冲出来,背着一个挎包,手上提着一把大概是自制的霰弹枪,惊得人群四散逃窜。警察从后方追上来,从那拉链没拉紧的挎包里,不时飞出人民币来。 一看就知道是抢银行的…… 家明这样想着,惊乱的人群从他的身边跑了过去。那劫匪往左边一冲,随后见街道那边有警察过来,又往回跑。家明正要感叹这家伙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那家伙举枪一指,直接冲向了这边的家明,一秒钟后,枪口抵在了家明额头上。 “转过去、转过去、举起手——” 家明双手拿着玉米串本身是举着的,因此要做的就只是翻着白眼转过身而已。视野之中,是四散逃窜的人群,几名警察远远地用枪指着这边,大声喊话。道路对面,东方路与小孟往这边走了过来,沙沙和薰则拉着灵静等人让她们不要靠近。雅涵抱起了想要跑过来的淘淘,淘淘哭起来,枪口因为主人的激动在脑后用力推了一下,劫匪在身后摇晃着枪,歇斯底里地大喊着。 “退回去,不许过来!” 东方路与小孟仍然向前走着,他们举起了手。 “冷静、冷静……” 人群的离散使得原本热闹的街道出现了一个暂时性的空白区域,骚乱在一定范围内开始扩展,延伸到整条长街,随后那影响便又开始减少。离开了路口,周围的街道上喧闹如故,人们走着、逛着、交谈着,汽车依旧来来往往,两辆鸣着笛声的警车,已经从更远的城市中往这边过来。城市的建筑在我们眼中缩小,小区、公园、广厦、别墅,体育馆、球场、医院、学校、书店……一切的一切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远远地,防海大堤依旧蜿蜒在江海的海岸线上,大河奔流入海,桥梁联通着城市的各个区域。繁忙的港口,船只鸣笛出海时,海鸥便在天上飞着,城市的周围,海洋与巍峨的山岭一如往昔…… 日夜交替,四季更迭,阳光在西方的天际投下灿烂而壮丽的红色,渲染了整个城市。随后,黑暗伴随着点点的灯光降临了,车辆的灯光在这所不夜的城市里飞快流淌,汇成不息的河流。夜到最深沉的时候,天边就会露出微微的光,鱼肚白伴随着鸡鸣声,我们揭开了天幕的盖子,阳光从东方蔓延而来,温润所见的一切,影子如同指针,由长变短。日夜流泻间,树叶会渐渐黄了叶子,将地面铺上一片金黄,人们开始穿上厚厚的衣服,树木开始只剩下光秃秃的树丫,当金黄变为淡灰色的时候,雨一阵一阵地浸,随后雪便一点点地降下来了,逐渐将整个城市变得银装素裹。终有一天,大地会复苏,冰雪融成了春日的细流,嫩芽从地底、树枝生长出来,花儿渐渐地红了,但有一天会变得枯萎,化为春泥,等待另一次花季的到来。就在这样的等待中,我们会走入如火焰般的季节,衣服开始变少,海边的沙滩上渐渐地又聚满了人…… 这是一座处于幻想与现实之间的城市,在这座城市里,你可以快进,也可以倒退,你可以进入他的人生体验这一切,也可以孤立于外,超然旁观。十四年前那昏黄的路灯下,孩子的手指扣动了扳机,枪声惊醒了刮着凄冷北风的冬夜。五年前的那个夏天,他坐在夕阳浸透的海堤上,望着远处的日落,身上穿着染血的衣服,身边是收割了生命的武器。我们来没来得及弄懂青春的意义,飞逝的时光又将我们推向了更为深沉的年纪。 十四年前的枪声似乎还响在耳边,他已经站在了有些空荡的城市街头,手上举着玉米棒,远远近近是紧张的气氛,前前后后都是喊话声,警察、劫匪、充满暴戾的枪口,歇斯底里,唾沫横飞。 “冷静、冷静……”不远处的人举起手,“你抓错人了。” “都给我滚开——” 背后的枪口一压,弹簧在空气里变形,齿轮在枪管中转动、咬合、上膛—— 咔! …… …… “你真的抓错人了……”外篇、后篇 法国巴黎戴高乐机场,清晨。 大厅之中灯火通明,人头攒动,巨大的落地式玻璃窗将灯火透过出,也将飞机有条不紊地起落情景映照进来,潇潇洒洒的雨,走出安检大门的时候,她看见了对面招手的女子。 “嗨,雅涵,这里。” “若琳。” 接机的女子身材高挑,面容姣好,戴了一副黑框边的眼镜,穿一身优雅的白色冬装,一头青丝在脑后随意地绾起,与此刻身为大公司副总裁的雅涵有着类似的独立气质,只是更加平易一些,两人在大厅里拥抱了一下,若琳伸手接过了雅涵的皮箱:“来得正是时候,巴黎的早晨感觉不错哦。” “没有添麻烦吧?” “哪里,我一个人住,巴不得有人来给我做伴。” 雅涵露齿一笑:“就怕把真正过来给你做伴的人给吓跑了。” “你呀……” 两个女人说笑着从机场出去,若琳披上了一身米色的风衣:“老实说,没想到你真的会一个人跑来旅游,跟许默怎么样了?” “为什么你们总说我跟许默?” “他追求你很多年了,你们不是一直都有在一起吗?今年遇见丽珍还说,可能会结婚,我还做好回国的打算了呢。” 下着小雨,机场外晨风微凉,道路、立交桥、来往的车辆、行人,灯光蕴在一片藏青色的细腻雨幕之中,现代城市在黎明前一刻那冰冷与温暖交集的轮廓。若琳走向自己的小车,打开后车盖,将箱子放进去,皱了皱眉:“怎么?都是谣传?你对许默……” 那一边的车门旁,雅涵的目光望向亮着灯火的机场大厅,微微皱了皱眉:“没有在一起,不过……如果要结婚,我和许默似乎是最合适的,是这样吧?” “合适?”若琳将疑惑的目光望过去。 “合适。” “唔……” 她点了点头,不再说起这个话题,两人坐进小车里,若琳发动了汽车,扭头一笑。 “欢迎来到巴黎。” “人类在走投无路的绝望心境下会绽放出最强烈的光芒,人性、力量、鲜血、情操,如同燃烧一样的爆发,那也是每个人最灿烂的时刻……” 似乎听某个叫做御守喜的萝莉控似乎说过类似的话,但具体的事实……他从来没看见过。 鲜血、火焰、死尸、倒塌的墙壁与狼籍的房屋,DVD中播放的音乐是某个合唱团的“欢乐颂”,满身血渍的男人被绑在房屋中间的椅子上,用毛巾堵住了嘴,名叫诸神无念的男人就站在他面前,右手之上拿着一只铁锤,当成指挥棒一般的打着拍子,双眼微闭,在音乐中有些忘我。 “哒哒哒哒……圣洁美丽,灿烂光芒照大地,我们怀着火热的热情……哒哒哒哒哒哒哒……” 音乐演奏到某个时刻,砰的一声枪击响起在另外的房间里,随后便是杂乱的枪声,诸神无念陶醉的表情僵在半空,随后,手中的锤子砰的砸了下去,将被绑在椅子上男人的一根手指砸得粉碎。他摊开双手,目光望向破碎的房间。 “立明——道旭,拜托你们可不可以稍微安静一点点,安静OK?” “OK,我会尝试……” 那边的枪声中传来了男人的回答,诸神无念眨着眼睛点了点头:“太好了……”话还没说完,手雷爆炸的轰隆响声席卷了整个别墅,被削弱了的气浪从门口翻滚了进来,将他的头发吹得舞动起来。男人在那儿僵了半晌,终于无奈地叹气摇头,目光转回椅子上男人痛得扭曲的脸,转到他被砸碎、鲜血肆流的手指,再转回手中的铁锤,脸上露出感同身受的痛苦表情,手足无措地比划着手势。 “喔……这真的是……你知道,我真的非常抱歉,喔……这一定很痛,但是我一旦被打搅就有些控制不住自己,这是个……坏毛病。”他的双手在空中舞动,随后在男人扭曲的脸上拍了几下,“美丽的音乐,壮丽的火焰,真是美好的一天,在这样的一天里,你感受到了人生最灿烂的一刻,我们之间产生了激烈的碰撞,激烈的……想象一下,原本并不相干的两个生命突然产生了如此激烈的交集,这应该叫什么……宿命,不,缘分,就是缘分,约瑟夫……” 他与男人通红的双眼对视着,脸上带着微有些神经质的笑容,随后,砰的又是一锤敲了下去,那男人额头上青筋暴起,扭曲的脸上几乎渗出血来。 “你看,就是这样对不对?你一定感受到了这种交集是如此强烈,每次想到这种事情我都会非常激动……痛楚,痛楚能令人感受到自己的存活,何其美妙的感觉,虽然有的人在尽量避免它。约瑟夫约瑟夫约瑟夫,就是这样的眼神,就是这样……你知道吗?从第一次看到你的照片我就知道我们可以成为朋友……” 他将手中的锤子挥动两下,但没有砸下去,另一只手从旁边拿出一个CD盒:“你看,我非常喜欢这张碟,伟大的音乐,我们对于音乐有着相似的品味,但是……”砰的一声,锤子终于砸了下去。 “但是我没有在你的收藏里找到那首‘蓝色的加勒比海’。”他翻找着架子上的CD,所有的东西被丢了一地,随后他转过身来摊了摊手,“这首歌能让人感受到一种壮丽,犹如天籁,你有机会一定要听一听……你知道,我很乐意跟你详细介绍一下这首歌的美好之处,但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更多的时间了,做为朋友,我只希望你帮我一点小忙,告诉我他在哪里,你知道……你需要做的只是点一点头,然后我就知道我可以把堵住你嘴的该死的东西拿下来,你说了,我离开,然后你可以去商店把那首歌买回来在无人打搅的情况下听上一整天,睡上一个好觉……你看你的左手只剩下两根手指了……” 砰—— “好吧……现在只剩下一根了……” 音乐持续,枪声也在别墅中持续着,片刻,窗外隐约传来了警笛声。警车在别墅外停下了。诸神无念深吸了一口气,随后冲着那边大喊:“拜托——能不能让这个世界稍微安静一下!” “OK,我会尽量尝试……” 另一边房间的话音刚落,红色的光焰从那边窗口射出,火箭筒的射击划破了夜幕,警车爆炸升腾起惊人的火焰,同时带来了巨大的震动,音乐声被这阵巨大的爆炸覆盖过去,诸神无念揉了揉额头,与面前的男人说话:“火箭筒,我都不知道他带了火箭筒,你知道,他是个疯子……”他走到一边去调整DVD,伸手指了指额头,“……这里有问题。” 两人在音乐声中持续对视着,诸神无念轻哼着歌曲,片刻,却是伸手朝旁边指了指,空气中,房间的一侧隐约传来哭泣的声音,被绑着的男人眼中还没来得及露出恐惧的神情,诸神无念蓦地转向那边开了口:“我说了一百遍了,可不可以安静一点啊。”随着这震动房间的喊声,一把枪在诸神无念的手中连续发出了火光,男人呜呜呜的拼命点头中,子弹已经射穿了房间一侧的柜子,一具尸体从柜子里倒出来,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诸神无念晃动着手枪,叹了口气。 “喔,长得跟你真像,你的大儿子吧……你看,其实我早就知道他们躲在这里,我的要求非常简单,只是要他们安静一点点、真的安静一点点就可以了,可是为什么这一点微不足道的请求的都不能满足我,这种事情真的让我很伤感,一直都……非常伤感。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即使是一点点微不足道的请求很多时候你也得不到满足……你注意到我用了‘他们’这个词吗?我知道旁边柜子里也有一个,可是你看到了,我,非常公正……哦,对了,我注意到你刚才一直在点头,很抱歉,我这就帮你拿开这些东西,如果我们一早就能在这么友好的气氛下进行交流,就不会发生这样令人……令人遗憾的事情了。” 他撇了撇嘴:“……这都是你的不对。” 三分钟后,诸神无念用纸巾擦拭着衣袖上沾到的血渍,在别墅门口与另一名男人汇合,火焰在他们身后的别墅里燃烧着,别墅中传来“欢乐颂”的音乐声,远远的夜空中,似乎有警察的大部队在朝这边赶过来。 “如果我知道自己会受到袭击,就一定不会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名叫立明道旭的同伴手上提着金属箱子,回头看了看燃烧的别墅,“接下来去哪里?” “法国。”诸神无念偏了偏头,“那家伙去了巴黎参加什么乱七八糟的金融峰会,收到有人暗杀的消息,今天早上提前动身的……哈,政治家……” “巴黎,我喜欢那个城市。” “我讨厌法国。” “为什么?” “法国人反对一切,他们甚至反对自己的国家和政府,并且美其名曰自由……”伸手将纸巾扔进道路边警车燃烧的火里,“在我看来他们跟那些追求个性反对一切的孩子没什么两样……虽然他们的国家和政府也真的很傻。” “喔。”立明道旭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不过说到巴黎,我们过去也许会见到源赖朝创和他的搭档。” 诸神无念停下脚步:“他们在巴黎?” “有个任务需要刺杀一名法国政要,我估计会让他们顺便去做一下。” “好吧。”在警车到达之前,他们拉开了停在路边的小车车门,“我们去巴黎。” …… “你知道他是中国人,而我讨厌中国人。” “当然……因为你是爱国者。” “没错,日本人都应该讨厌中国人。” 风助火势,“欢乐颂”的乐声在夜空中远远地传开了…… “虽然大家很熟了……但我还是会告你诽谤……” 有雨的清晨,塞纳河左岸的咖啡厅里,源赖朝创将报纸扔到桌子上,微微皱了皱眉。 “那件事情跟我无关。”餐桌对面,年轻的搭档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着报纸,头也不抬,“何况你的确不喜欢女人。” “我喜欢女人。” 源赖朝创如此陈述着,搭档将报纸放了下来,抬起头,四目对视。 “好吧,反正跟我没关系……”片刻后他才偏了偏头,“不过那个女人在床上真的不错。” “你上过了?” “去年……有质量才会人的面前打开,政要的身体处于视野范围当中。并不是没有把握,也并不是多复杂的任务,现在蛮干也无所谓,他将右手贴上衣角,一瞬间,脑中闪过了无数的念头…… “不用这么麻烦,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灯光、暖气、厚厚的窗帘,从热气蒸腾的浴室中出来,雅涵正偏着头,用吹风机吹干一头乌黑长发,名叫李若琳的好朋友正在替她将床上的枕头整理好。 “这个时候还不开门,会耽搁生意吧?” “没事,下午开就可以了。” 这是位于巴黎第四区的唐人街一处房子,李若琳在这边开了家碟片店,自己则就住在店铺的楼上,她向来一个人住,房间虽然不多,但是布置得相当温馨,这间客房里也堆放了不少的东西,碟片、书籍、靠窗的书桌上放着一台电脑,一些乱七八糟的小物件,面积虽不大,但在这冬日降临的日子里,配合浴室中飘出的水蒸气,却显得格外温暖。雅涵吹着头发,坐到了床边。 “真羡慕你,一个人过无拘无束的。” “这有什么好羡慕的?”李若琳回头看她,疑惑地眨着眼睛,随后才将眼睛笑成了月牙儿,“身在福中不知福,我才羡慕你呢,家里有大公司,别墅小车还有好多人追,要不下次见到伯父的时候我问问他还缺不缺女儿,我对经营管理也很有心得的。” “很麻烦啊,只是管理公司还不够……”雅涵叹了口气,扑通倒在床上,吹风机在手中乱晃,李若琳拿了枕头靠着,也在床上躺了下来:“还没问你呢,突然跑过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逼婚。” “跟许默?” 雅涵撇了撇嘴:“也不是说他啦,谁都行,总之……得解决掉这件事……” “怀孕就行?” “怀孕就行。” 李若琳点了点头,张家虽然也算是不大不小的家族,但作为雅涵父亲的张敬安,就只有她这一个女儿,在没有儿子作为接替人的情况下,雅涵身上的任务自然很重,感情先放在一边,雅涵本身就有从小而来的、无法根治的肾病,而作为大公司的继承人,她也不可能嫁去别人家里,相夫教子当个小媳妇。父亲对她的希望或许并不是严格的结婚,但终究希望她能有个孩子,最好是男孩,将来也能够早一天将张家的产业接下去。 “这么说起来,倒也是许默比较适合你了……他喜欢你,而且家里有个大哥继承家业,我记得他性格很随和的啊,估计对入赘这种事情也没什么意见,况且这年头哪还有什么入赘不入赘的说法啊,娶了你是他们一家都占便宜了……” “什么占便宜不占便宜啊……我倒真的没想过跟许默在一起,他这个人,好是好,可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刺激感?”若琳眨了眨眼睛,“许默的性格的确挺四平八稳的……” “也不是……你总不会认为我会喜欢那些找刺激的毛头小子吧?” “轻浮的毛头小子是肯定不行的啦,你啊,就是那种看起来是乖乖的,实际上内心狂野的女人,我还不知道吗?就是要一份轰轰烈烈的感情来套住你,征服了你,你才会心甘情愿地洗净铅华跟人过生活,东方传统女性的性格,都这样。说白了就是闷骚啦。” “瞎说。”雅涵笑了起来。 两个女人一起躺在床上,过得片刻,李若琳翻过身来,兴致勃勃:“明天晚上带你去联欢,看能不能找到你要的轰轰烈烈的爱情。” “什么啊?” “周围自发组织的联欢会啦,去了就知道。” 雅涵想了想:“……你才闷骚。” 两个女人随后在床上笑了起来。 巴黎的冬雨潇潇洒洒地下,比之大雨或者暴雪的天气更加给人以寒冷的感觉,绵绵长长地仿佛要浸入人的骨子里,李若琳中午才将影碟唱片店开了门,店内完全是雅俗共赏的格局,有最新电影大片的DVD碟片,也有上个世纪上半截才流行,如今仅仅只有收藏家或者音乐发烧友才会收集的大量黑胶碟。 李若琳的家庭背景虽然未必有雅涵那样好,但也是富翁一名,并不缺钱,开店纯粹是出于兴趣,打发时间。排排在温暖灯光中摆放的碟片架子,各种或可爱或温馨的小饰物,暖气怡人,从落地窗往外面看去,便立即能够对比出外面的天色是何等的凄凉,店内是何等的温暖,以及能够在如此温暖的天地里享受喜欢的音乐,是何等幸福的一件事。 店内除了李若琳之外,也请了附近的一名中国籍女生来帮忙,李若琳叫她小糖,十八九岁的样子,样貌清秀,打扮入时,大概是在法国长大的华裔,汉语并不是十分标准,但听林若琳介绍过雅涵后一口一个“雅涵姐”也的确很令人喜欢,吃过午饭,李若琳将店铺交给小糖,陪雅涵撑了伞去拜访附近认识的一些中国人。 如此这般,从别人家中出来时已经是下午四点,两人共撑一把伞,亲昵地沿路往回走,这次她们特意绕了条道,接近某个道路转角时,便提起了李若琳的父母来,那对夫妻雅涵自然也是认识,从小便叫着叔叔阿姨的,几年前在法国遇了车祸去世,便葬在不远处一个墓地里。 不同于其它的许多城市,巴黎的墓园许多都分布在城市之中,有名人的墓园还会成为旅游景点。前面的那个墓园自然没有那么热闹,它坐落于居民区与商业区之间,钢铁的栅栏围了,青蒙蒙的天空下显得安静而肃穆,两人进去拜祭了一番,站在那被雨水淋湿的墓碑前,李若琳轻声笑道:“明天买点橘子来,他们一向喜欢吃,不过不是切的那种,要用手剥的,国内怎么叫来着?” “芦柑?” “没错,芦柑、切柑……这边卖脐橙比较多,但也比较难剥……” 李若琳叹了口气,望着父母的墓碑,唠唠叨叨地说着橘子的分类,虽然是冬天了,但还有几根杂草顽强地从地里长出来,她蹲下去顺手拔掉,站起来时,才有些疑惑地望向了身边的同伴:“雅涵?” “你看那个人,好奇怪啊……” “嗯?” 顺着雅涵的手指,李若琳朝那边望了过去。 小雨仍旧在下着,距离她们十几米外的一处坟墓前,一名东方男子正蹲在那儿,看起来像是普通的扫墓,犹如李若琳刚才给墓地顺手拔草一般的动作,但仔细看时才会发现,因为他的动作实在太过专注,反而产生了一丝奇异的违和感,这个人……真的是认真地在给坟墓做着打扫。 无论如何,他蹲在那儿,实在是太过聚精会神了,居然就那样一手拿着洗洁精,一手拿着抹布,用力清洗着墓碑与应该刻有铭文的大理石板,雨水降下来,他也没有打伞,就那样任由小雨淋着,头发已经完全湿透了,垂在脸侧不断地掉下水滴来,全身的衣物想来也难以幸免,这样的天气,就算身体健康的人淋湿了全身怕也要感冒,但他竟像是完全没有感觉一般,只是做着自己的事情。 虽然墓园中的墓碑经历雨水冲刷,并不会显得脏,但经过男子那般认真的打扫,他身前的那块墓地,不多时便显出了不同寻常的干净来,完全的鹤立鸡群,一目了然。 “不会是墓地的工作人员什么的吧……” “应该不是……” “谁这么扫墓啊……” 两个女人就那样站着,喃喃地议论几句,李若琳偶尔扭头看雅涵,只见雅涵望着那人的动作,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不一会儿,那男人打扫完毕,蹲了几秒钟,便收拾起打扫的工具转身离开,两人从那墓地前经过,看了一眼,墓碑上有一张美丽的白人女子的照片,下方是她的名字:纳塔丽·安妮斯。 除此之外,便是一片空白。 “他一定很爱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