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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章(第1页)

  “如果那些孩子能一直和我站在一起,这个协议应该是个好结果;如果我能和那些孩子一样坚强抵抗,我也能用老人的智慧去帮助他们。”  阿尔曼萨并不认为自己的选择是错的,同样他也不认为贝尔纳尔的选择是错的:“但现在我对自己在这场战争中起到的作用而感到羞耻,放了他们吧,一切已经无济于事了。”  阿尔曼萨口中的‘他们’是那三个骑手,他将依然完整的右手张开,左手吃力地从身上摸出黑曜石做的烟斗噙在嘴上,确认陈沐看见他张开的手,这才摸出邵廷达送他的打火机点燃烟斗上的火绒,深深吸了一口。  “五个,昨天夜里我派出了五个骑手,有两个幸运儿成功穿越将军的防线,毕竟很少有人仔细检查自己这边不是么?”  烟雾在堂中晕开,老阿尔曼萨神态坦然。  “在这场庞大的战争中,一个老人所能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也许新西班牙依然会输掉战争,但至少最后一刻,我做了我该做的事情,神明会宽恕我犯下的罪过。”  阿尔曼萨罕见地用汉语说出一句:“用你的道理杀死我吧,此时此刻,我心如止水。”  “说完了?”  陈沐等了很久,见阿尔曼萨不再说话他才开口,兴许是嗓子干了的缘故在他开口时自己的声音让他想起在清远养的那两只大鹅,便慢条斯理地端起桌案上的茶杯细细品了一口。  “咳咳,茶都凉了。”  “是老头儿都这么极端,还是只有西班牙的老头儿这么极端?”  陈沐皱皱眉头,动作还没做完又赶忙抬手在眉心揉了揉,打仗的人发愁多,再这么皱下去他的脸上会长出川字纹,增添凶恶有悖于他温润如玉的形象。  做完面部护理,他才摊开手对阿尔曼萨道:“走了两个骑手我并不担心,我担心的是我和你,你居然背着我给贝尔纳尔送信。”  “我们不是朋友么,你心里没有把我当作朋友,如果你把你的想法告诉我,我会找到更合适的解决办法,尽管我们一个明朝的亚洲经略一个是西班牙的新大陆总督,但我会想出两全其美的办法的。”  “即使不能,我也会同意你给贝尔纳尔送出这封信,信上内容一字不改。”  “在我的旗军发现这些,我请你过来问清楚,你却认为我要杀了你,你们对我的误解太深了。”  陈沐很遗憾地低头,无视杜松等人异样的目光,长长地叹了口气,就好像几天前港口议事厅里目光直视阿尔曼萨,言之凿凿地说要把战争打到天荒地老的不是他一样,道:“你见过我杀人么?没有,因为陈某一直与人为善,与人为善啊!”第七十四章胆子  回到土屋的阿尔曼萨仍旧心有余悸,看着带回来跪得走不动道的三个骑手,怀疑喜怒无常的明朝元帅被魔鬼上身了。  不论如何,自己捡了条命,劫后余生的老总督无所事事地在大白天开了瓶朗姆酒,靠在麦秸与泥土糊出的窗台望着退潮的海面一口一口喝着。  眼前关于这片土地的未来,一切都未可知。  村落另一边的港口气氛就要沉重的多,自陈沐把阿尔曼萨及三个信使骑手放走,杜松骂骂咧咧的嘴就没停过,嘟嘟囔囔像个老太婆。  一会儿把胸甲摘了用拳头敲得梆梆响,一会儿又光着膀子说要去操练亲兵准备接下来抵御西军来袭。  奇怪的表现让陈沐觉得亲兵头子比自己还爱演,把狂躁症患者表演得淋漓尽致。  而且这家伙不爱穿铠甲,听说调到自己手下之前好几次别管是上阵匆忙还是另有所好,总爱赤膊上阵,这会儿脱下甲衣黑乎乎的腱子肉上刀疤箭伤像疹豆子一样。  别人去了甲衣是看到身上哪儿有伤疤,他去了甲衣刚好反过来,是看到身上哪儿有好肉。  陈沐觉得杜松有这毛病估计是因为壮、想显摆,自己当总旗的时候没事也好光膀子,当然不像杜松这么混蛋,他是惜命出了名儿,更何况后来认识人多了发现永远有比自己壮的,也就不得瑟了。  但可能杜松到现在也没碰上几个比他还壮的,所以一直显摆。  “把衣服、铠甲好好穿上,一会儿别的将军官吏都过来,看你这德行该怎么想?”  陈沐一直没搭理他,低头琢磨自己的事,一直到他越闹腾越欢这才抬头斥责一句,接着又低头看着港口布防图琢磨起事儿了。  其实阿卡普尔科没啥将军了,剩下的更多是杨廷相、徐贞明这些军府官吏,正经的将军就剩邵廷达、付元、黑云龙仨人,就连黑晓那些都跟着邓子龙走了。  情况也正如阿尔曼萨写给贝尔纳尔的信那样,阿卡普尔科目下确实空虚,防务空虚得很,满打满算兵员不足三千,还要据守南北相距近五十里的两条要道。  “帅爷我是急啊!咱们情报人家一清二楚,一旦发兵过来……”  陈沐接过话抬眼问道:“一旦发兵过来,打不过?”  “呵!小小蠢贼贝尔纳尔,杜某束发从戎,假单我一人也可持刀冲阵取其狗命,自是打得过!”  看把你能的!  陈沐倒也没打击下将积极性,道:“天热躁得慌你就多喝点茶水,打得过你不脱衣服也能赢,打不过你脱了衣服也没用,穿好甲胄能多砍几刀。”  杜松好在狂躁归狂躁,但即使在最狂躁的时候也还能听得进去陈沐的命令,偃旗息鼓任由家丁给他穿戴好甲胄,这才上前问道:“大帅为何不杀了他,做出如此泄露军机之事,理应处死。”  “即便不杀,也该派人将那两个走脱的送信蠢贼追回呀。”  陈沐望着布防图心中左右摇摆,没理会杜松的疑惑,长出口气抬头道:“当下应将两部兵马收回,仅留斥候刺探,集结兵力于港口布防。”  “可我们刚在两处要道修成工事,填了又有些可惜,是该冒险让两部继续据守,还是填掉工事收缩防御呢?”  其实这一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应该是选择题,此时让陈沐疑惑的原因也只有一个,在根源上,他觉得兵将守得住——即使西军可能会以多倍兵力来袭。  “别守啦,敌军已知我军部署,此时应变动军势。”杜松两只黑手一拍:“主动出击,别要港口啦,两条路,我们只选一条,直攻其墨西哥城!”  “要么狭路相逢,我军未尝无一战之力;要么西军得港口,我军得墨西哥城。”  还真别说,杜松这说着玩一般的换家战术,要真能施行对明军还是有利的。  不过施行上有很多硬伤。  比方说:“西军若并未出击呢?”  杜松被陈沐问住了,就听陈沐接着道:“杀人容易,但人杀了就真没了,再想补救也没机会,留着难免没有能用上的时候。”  “况且我以为,让那两封信送到贝尔纳尔手中于我军并非坏事,贝尔纳尔先前不敢出击,此时更不敢出击了。”  “这是为何?”  “半月之前,邵廷达让阿尔曼萨给贝尔纳尔手下另一军团长写了封信,这封信会被送到贝尔纳尔手上,一封反间信。”  陈沐向后坐正了身子,道:“信上的意思就是那个名叫赫苏斯军团长及其部下好几个连队长官都要杀贝尔纳尔,信落到贝尔纳尔手上,你说他信不信?”  杜松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事,一时间长满肌肉的脑子没反应过来,轻轻晃了晃脑袋。  过了一会杜黑子才反应过来,道:“他要是那时候信,就得先对付那个军团,弄不好还会酿成内乱,兴许现在手上只剩三四千兵力了。”  “那他要是不信,这次阿尔曼萨的信,他也不会信?”  陈沐轻笑一声,闲着没事干的手在桌案边沿抚过,道:“就是这个道理。”  “上次的信可能信也可能不信,信了哪怕他们自己不打仗,贝尔纳尔既不敢让赫苏斯独自率军来,也不敢让赫苏斯部留守墨西哥城,情况只能更坏,两支军队因猜疑互相牵制。”  “他要是不信,这次的信对他来说是真是假,他敢信么?又凭什么认为这不是又一次诱敌呢?”  陈沐说着脸上那股傲劲又出来了,俩手合在身前,对杜松道:“这信让贝尔纳尔看见是有好处的,至少他知道,我陈某人手上能调动的兵力至少还有三千。”  “廷达步骑二千,自登陆纵横四百里,一部偏师白马河畔打穿埃雷拉军团,黑云龙百骑下银城,吓得贝尔纳尔到现在都没敢从墨西哥城找过来。”  “别管他信不信,墨西哥城已经知道陈某人最少有三千人马就在这安营扎寨,他敢来么?”  这才是陈沐一直对此感到轻松的底气,亚洲经略抱起手臂,微撅着嘴缓缓摇头,道:“我借他俩胆子,赶紧离了墨西哥坚城与我野战。”第七十五章信任  贝尔纳尔对来自阿卡普尔科的信心思复杂。  用一句后来的话来说,贝尔纳尔看见信时心里想的是:你个糟老头子坏得很。  第一封来自邵廷达的反间计并未达成效果,贝尔纳尔并没有对赫苏斯产生猜疑,直接以代理总督与军团长的名义将信上提到名字交给西印度委员会,审查无误后又官复原职。  君权与军权天生猜疑,但军权与军权之间天生信任,在贝尔纳尔还未将自己摆在新西班牙总督的心理位置上时,反间计很难奏效。  但也不能说邵廷达的反间计全无效果,其潜在效果甚至比贝尔纳尔直接杀掉赫苏斯还要大,风言风语在纯血军团与混血军团之间生根发芽,墨西哥城流传着将军之间互不信任的传言。  “这封信会是真的吗?”  拿着阿尔曼萨第二封信,贝尔纳尔对一切感到怀疑,不知出于何种目的,他没有在军事会议上拿出这封信,而仅于自家官邸苦思冥想。  因为头发大把大把掉,还是想不出得体的应对之法,脑子不够用了。  本身就是个参将,突然拔高了做总督,实际上并没有太多作为总兵官的才能,偏偏明军稳扎稳打,还用上阴谋诡计这些障眼法,让他不知如何是好。  因此哪怕明军所有布置他知道的一清二楚,也没办法迅速做出决断。  做将军的不能怕,一旦心里怕了,后面就一步错步步错。  按兵不动怕贻误战机,发兵征讨又怕落入埋伏。  这种心理内耗让贝尔纳尔发挥不出一个决策者应有的才能,但问心无愧的赫苏斯军团长却有充足的时间准备战事,推开代理总督官邸的门。  “阁下,我从一百三十三名溃军中收集到埃雷拉河畔明军作战的情报,基本将其步兵在战斗中的军阵形式总结清晰,不过关于敌军骑兵的情报依然不清楚。”  赫苏斯看上去比死掉的埃雷拉年轻些,长得不像个武将反而像个文官,来找贝尔纳尔也没有穿戴铠甲,只是黑色长裤踩着皮靴,上身穿一件洗得发黄的亚麻衬衣,披散在肩头的大卷发与朴实的装束让他看上去像个流浪画家。  其实这正是贝尔纳尔对反间计并不确信的原因,这个混血军团长看上去根本不是那种会篡权的人,恰恰相反,毫无物欲并无多少对权势的渴望让他成为一个善于听命行事的人。  也正是赫苏斯向西印度委员会提议,将埃雷拉军团阵亡的那条河以埃雷拉的名字命名。  他说:“多份情报都将明军骑兵描述拥有最先进的燧发手枪、射程短而威力大的破甲弓箭、擅长劈砍的轻型马刀、用于冲刺与刺杀的两种长短不一的骑矛,马背上威力强大的长刀与长斧,还配备一种短柄有圆头类似钉锤的破甲武器。”  “在铠甲上,每个人都拥有胸甲、保护肩膀与手臂外侧的护臂、保护完善的头盔与保护小腿的铁靴套,大腿上似乎使用的是一种外层蓝色棉布但不畏刀剑的战裙。”  “奇怪的是他们装备如此多的武器与沉重铠甲,却骑着驴子一样的小马,阁下觉得可能么?”  溃军嘴里的明军骑兵都是能揣两根长矛背三口长刀大斧还能从胯下掏出鸟铳来一套扫射的神仙。  那不是明军骑兵,那是武器贩子。  其实黑云龙的骑兵不论人马都远没有这么神,北洋战马遴选标准为载一百八十明斤日行四十里,连续行军三日。  骑兵甲具皆备,有些人还会在行囊中带绵甲内衬的备用甲片,但不太多,况且谁都没有三头六臂,难以背负那么多兵器。  他们当中有些人会携带长刀、长柄斧与长柄铁瓜,但大多数是在骑矛与长枪二者之间选择其一,此外腰刀、马刀、战剑、骨朵、短柄铁瓜中携带两样,重骑弓、轻骑弓、燧发手铳之间选择一样,再加上一面圆盾基本上就构成了他们的全部武备。  而且在远程兵器中因北洋新兵大多募于良家子弟,不熟骑射,相反都由最优秀的新军步兵中晋升,因此大多数会选择携带手铳。  贝尔纳尔近日以来已经被自身内心压力压得透不过气来,严重地影响了他的判断力,笃定地点头道:“可能!”  赫苏斯无奈地抿着嘴,并无丝毫赞成之色地点头,干脆略过这一话题道:“根据交战情报,我对明军步兵阵形做出分析,他们在会战中会以横阵迎战,拥有高昂的士气与不畏死亡的勇气,以大量火枪同时射击。”  “侥幸活下来的方阵士兵对他们的战术极为恐惧,如果他们不是和我一样的混血儿现在都会吵着要回旧大陆种地了。”  对此贝尔纳尔嗤之以鼻:“每个肮脏的逃兵都会这样说,给他们的怯懦寻找合适的借口,所以呢?混血儿的身份会让他们更富有勇气?”  “并没有。”赫苏斯依然风度翩翩地摇头,甚至还有闲心说废话,道:“因为他们是混血儿,只能吵着留在新大陆种地。”  若是以往,贝尔纳尔应该会在这个时候仰头大笑来附和部下军团长的幽默,不过此时赫苏斯也知道代理总督没有那份闲心去发笑,果断继续说着自己的结论。  “我们的方阵在明军开枪前交替射击近十次,但明军几乎没有伤亡,可只要明军开枪,逃生的士兵说他们身边的方阵就没人了,我认为这是因为他们的火枪多。”  “为此我召集了城里的贵族,从他们手上筹集到一千六百支火绳枪,在军团中组建五个火枪手连队,以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为我们取得优势,同时还招募到一些游手好闲的雇佣兵,以补充军团的损失。”  “敌人有强大的骑兵部队,墨西哥城的街道太过笔直,固守对我们没有益处,相反一旦明军进入街道,我们的士兵会因担惊受怕而溃逃,不如让战争在更适宜我们的野外开战,与明军打一场会战,赶在海战分出胜负之前。”  贝尔纳尔面露异色,道:“为什么要赶在海战分出胜负之前?如果海战胜利,我们就已经获胜了。”  “没错,赶在海战之前的原因与战争没有关系,战争至此,阁下毫无作为,如果这场战争就这样结束,在西印度委员会眼中阁下不但毫无作为,还将老总督驱逐,那么等待阁下的将会是什么呢?”第七十六章回头  阿兹特克官道山拥有古老历史的柱石注视着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一切。  道路微微震动,两匹高大健壮的安达卢西亚马呼啸而来,两名穿深黄板甲衣的斥候先后驻马,前面一骑提长矛左右游曳,后面一骑提一具上好弦的钢弩。  板甲衣侧重板甲二字,在阿兹特克人的棉甲基础上内部钉着或大或小的甲片,密密麻麻将整个甲衣覆盖,与布面甲基本相同。  这种从重量上很重的‘重骑兵’似乎不应担任斥候这样明显需要轻量的使命,但事实上在西班牙本土的斥候骑兵比这更过分,他们的板甲骑士有时候也会担任侦查任务。  整个欧洲除了西班牙就没这么干的。  西班牙贵族太多了,有地的骑士爵士是贵族、没地的收封也是贵族、养羊的麦斯塔是贵族、新大陆探险家更是成批量创造贵族的职业,尽管国王与国家破产好几次,但西班牙人——就是有钱!  哪怕最大的利润被米兰人被尼德兰人赚走,他们依然就是有钱!  因为在大多数时间里,虽然米兰与尼德兰赚走了西班牙大部分金银,但米兰和尼德兰是西班牙的。  当步兵军团与剑盾兵取代下马骑士,西班牙的破产骑士与轻骑兵抢活儿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没办法,生活所迫。  两名重甲骑兵在扫视周遭后继续向前,紧随其后的三刻之内,四个由骑手、步兵组成的斥候小队先后经过这里沿着官道向西走去,那是明军实际占领阿卡普尔科港的方向。  随后方阵兵有节奏的步伐轰踏而来,高举着哈布斯堡十字与新西班牙十字旗的军士喊着口令,军队旁徒步前行的军士长转着手上的指挥杖,严厉的目光不时从行进的军阵间扫过。  当纪律严格的西班牙方阵兵离开,新西班牙征召兵的凌乱步伐给这条官道增添生气,紧跟着是贵族或者说骑士队伍。  这些人并无军衔,甚至并非西班牙职业士兵,尽管他们自幼训练武技,此次受西印度委员会征召,在战争开始后自哈瓦那、巴哈马群岛集结于墨西哥城,为了神明与国王的荣耀加入这场战争。  每个贵族身侧都有或多或少的骑手、步兵跟随,有些人带着他们的扈从,有些人干脆本身就有自己的征服者连队。  为应付这场事关新西班牙存亡的战争,甚至连在迈阿密与庞大原住民进行拉锯战的殖民者都赶了过来,站在明朝的对立面投入这场战争。  毫无疑问,他们装备精良。  贵族们的军队很难与商人的护卫区分开来,这个时代在后勤供应上他们依然保留着中世纪的方法,当正规军倾巢而出,问询赶来的商人便蜂拥而至。  因为总有落单的骑士喜欢伏击商人,这必然影响了商队护卫的素质,有些商人也像那些贵族一样拥有自己的护卫团体,甚至在新大陆拥有自己的连队,雇佣从正规军退伍的精锐之士作为护卫首领。  在做买卖时,一支看上去武装到牙齿纪律严明的护卫连队能显著增加交易的成功率。  卖武器的、卖药的、修盔甲的、卖零食的、钉马掌的、卖草料的、卖马具的,甚至会出现商人赶着战马、黑仆人推着老旧的射石炮、炮上坐着妓者,跟随军队徐徐前进。  没人注意到,每当他们经过一段路,道旁林中枯木与腐叶堆积的参天大树下或枝繁叶茂的大树上,一双或几双眼睛突兀地睁开,冷漠地注视着一切。  这些人可以几个时辰一动不动不吃不喝,只有在大队行军的间隙才伸展覆盖潮湿泥土与腐叶的肢体,从地下刨出包裹内干硬的烧饼,混着事先掰好的酱饼丸咽进肚里。  随后继续闭上眼睛,在腐叶与枯枝中安静听着远处官道上喧闹的行军声。  在终于确定行军已经结束,素色中单带着泥泞泥土或身上扎满树叶的男人们有些从泥土中站起、有些自树上爬下,活动几下僵硬的身体,从灌木丛中找出隐匿的武具穿戴好,返身隐入丛林之中。  林满爵在一旬时间里给自己在墨西哥城西边的丛林里盖了三座房子,他最钟意树上的那个,地底下那个太潮、地上的那个离河流近方便洗澡可又太容易受到虫子袭击。  第一个游击旗军向他报告西军大举出城的消息时老将军正给树屋的睡垫下扑上一层松软的棕榈叶。  “这么快?”  林满爵慢条斯理地从树上爬下来。  他还以为游击旗军们要在墨西哥城外三十里住上一俩月呢,新家都收拾好了。  “情况不妙呀,大帅觉得咱有当野人的天赋,丢到外面就不管了,当下港口守备空虚,西军这么大阵仗。”  林满爵嘴上说着情况不妙,动作却一点儿都不着急,抬手慢悠悠挖着耳朵,看了一眼指甲盖黑乎乎的污垢弹飞了,这才对寻觅而来的部下道:“先别着急,北边去塔死,塔斯科的官道,西军没走?”  “没有,就这一条路直通港口,人马断断续续走了俩时辰,前面几千像军队,后面几千像踏青。”  “踏青,西夷又不过清明,追不上了,他们要是过夜还能试试。”  西军走官道,一天走二十里也不累,他们在山间密林穿行,一天能走七八里就算运气好,还容易遇到意外,就算散开了速度也很难比得上人家大部队在官道行军。  别说游击军的兵员如今散布于官道南北,就算集结一处也难以追赶更不必或与西军会战了。  游击旗军不明其意,兴奋道:“今夜夜袭?将军,我看他们男的女的都有,夜袭多半能赢!”  林满爵缓缓摇头,从腰间摸出烟草叶子闻了闻,道:“报信,去挑几个腿脚好体力足不迷路的后生,今天夜里不歇,一路往西跑,务必后日早上将此事报于陈帅。”  “此外,挑人把我的马骑出去,咱就这一匹,骑去塔斯科,那还有黑将军部下骑手,让他们把消息骑马走那边官道告知陈帅……但愿赶得上。”  邵廷达没带炮兵与长矛跟西军军团野战的亏林满爵是知道的,他才不会让自己的部下也吃一样的亏。  跟西班牙军团打仗?  打个屁。  “去传令,各个营地将辎重都先放下存好,每人带三日水粮,集结到官道上去,后三个百户去探墨西哥城,要是守备空虚就夺了,戒备森严就跟上。”  “剩下的人呀,咱也走官道去,跟着西军车辙走,他走咱也走,他停咱也停,等他回头。”第七十七章里甲  游击旗军翻山越岭,哪怕形单影只易于行动,日夜兼程还是比不上西军大部队于路况良好的官道上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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