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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小七肯定的点头:“可以,我就是从上面下来的。”秦时:……这一刻他怀疑他前世肯定欠了这少年很多,才会被这样折腾。“不你知道人为什么不上墙吗?”秦时问道。小七惊讶道:“你们不上墙吗?”“你们上墙?上墙做什么?”轮到秦时再次懵逼。“阿娘打我的时候,我就爬上墙啊,经常上。”小七实事求是的道。秦时:……然后秦时就发现自已的身体陡然一斜,这匹马居然真的往悬崖上走了。他下意识就伸手抱住了前面的少年。然后就面红耳赤浑身痒痒。他以为他只是脸盲,却没有想到,还有一碰人就痒的毛病,脸红心跳。因为痒就想挠想动,可是现在,看着自已身体跟底下草地几乎平齐,他又不敢动,下意识的更用力的抱住了少年。少年真软,像是棉被一般。师兄都不这样啊,莫非是师兄们都学习了铜人阵的缘故,那自已回去要不要也去学习。自已走了,寺庙后院的那匹小狼,没有人喂菜了,不知道会不会挨饿。天凉了皇嫂的咳嗽之症不知道好一些没有,师父说吃梨可以好,不知道她吃了没有。秦晋那小子应该会劝皇嫂吃梨吧,皇嫂对他那么好。昨晚的素斋真不好吃啊,王庙的和尚为何能吃肉?师父说他也能吃,但是他不想吃,他说到做到,要等还俗。师父说的对,山下很危险,山下的风景也好美,要不是下山了,就错过了。他不停的想啊想,想好多好多事情,就是不敢想眼前的事。眼前太可怕了,他不敢想有朝一日,他会骑着马往悬崖上走,做梦都不敢这样做。可是现在却确确实实这样做了。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一种情绪,害怕恐惧。然后又体会到了克制害怕恐惧情绪的过程。接着觉得有点惊喜,好像也没有那么可怕,而且上面景观特别。峭壁嶙峋,这些石头远看是黑的,近看却也是色彩斑斓,阳光照耀下,有鲜亮的蓝色,有明黄色,有红色,远看张牙舞爪,近看却是造型可爱。而且传说中凶狠异常的鹰隼,一直在他们前头扑腾扑腾的飞,时不时发出:“啾啾啾,啾啾啾”的叫声。秦时忍不住好奇问道:“这个鸟叫声是这样的吗?”小七点头:“它是幼鸟,叫声就是这样的。”秦时:??看着前头飞的羽毛丰满,翅膀肥厚,脚掌厚实的大大的鹰隼,就这?还是幼鸟?这是对幼鸟有什么误解吗?实际上小八真是幼鸟,就是每次阿公跳舞分那个羊骨头灰水,它都会冲进去喝一口,然后就越长越大越长越大,就成这样了,有点早熟。“你知道它是什么品种吗?”秦时试探的问一句。“额,它叫小八,部落人说它是神鸟,你这么感兴趣,我给你说说我家吧,我家有我阿公,阿公是部落的巫医,我阿爹很会做饭,我阿娘力气很大,我大哥人特别好,大哥喜欢胖姑娘,我二哥特别聪明,先生都夸他脑子好,我有两个先生,一个教我诗文一个教我骑射,还有一个捡来的弟弟,弟弟不记得家里在哪,现在也跟我们姓,叫仇九。”小七很认真的介绍了一遍自家人。就像当初给捡来的牛牛(家人)介绍一样。秦时对蛮荒人的生活环境不太了解,但是哪个蛮荒人会有两个先生,还一个教诗文一个教骑射??还有捡来的弟弟是什么?弟弟也可以捡吗?一路向上,爬上了悬崖,再穿过一片黑暗的森林,大概是爬悬崖太过惊奇,进入这黑暗的森林,秦时居然觉得没有什么,也大概是他还一直保持抱着少年的姿态,然后又穿过了一片草原,这里的草更低更黄。最后他们终于来到了一个小部落门口,真的是很小很小的部落,远远看就是一个小山包一般。待两人走近,部落忽然冲出无数骑兵,密密麻麻,还背着弓箭。这一刻,秦时吓的浑身冷汗,吾命休矣,自已太大意了,竟然掉进圈套,可是他还抱着少年,是放开?还是继续抱着?然后就听到那些人大声喊:“李大娘快来,小七又捡回来人了,这回是个光头!”第52章伤心的荆先生小七见到阿娘,立刻就送上了她买的头绳。还是红色的呢。李大娘本来就不生气了,她打孩子是担心孩子把自已吃坏了。这会子看到小七居然给自已送了一根头绳,一下子茁壮的心都软泡泡的。她伸手揉了揉闺女的脑袋,越来越好揉了。结果下一句就听到小七说:“阿娘我把我想要的男的带回来了,你什么时候给我们办一下呗。”李大娘:……接着一句响彻云霄的喊声:“仇七!七!七!七!”小七见状不妙,立刻开跑,三两步爬上了墙。李大娘左右找东西,实在没有趁手的,随手抱起一个大石头,挥舞着砸过去。就见那墙哗啦啦的倒下,在墙倒下之前,小七已经跳到另外一面墙上了。秦时看的一脸惊恐。这个是少年……不是,是少女,他们喊她神女,她回来后声音就变成女声了。所以他一直抱着一个女子,抱的紧紧的,他破了色戒了,怎么办?怎么办?结果这个懵逼他还来不及消化,就看到小七阿娘举起一个几百上千斤?的大石头,应该是用来当桌子的石头,不仅举起来了,还砸出去了。周围发出了“轰隆”一声巨响。少年阿七,不对少女阿七,真的上墙了,上了……墙被砸倒,阿七跳上了另外一面墙。“阿娘,这不能砸,砸了晚上你和阿爹睡觉会被人看见的。”小七站在墙上,洋洋得意的道。李大娘:……仇阿爹:……~(@^_^@)~秦时:……至少少女阿七没有骗他,他娘力气真大。李大娘抓不到自已闺女,回头看闺女捡来的男人。“哟!”只看一眼,就愣住了。少年又白又嫩,粉扑扑的,一双眼睛水汪汪的,个子高,不胖不瘦,穿着干干净净没有补丁的衣裳,布料很多,也很厚实,脚上有鞋,一双黑鞋,硬底的,身上味道香香的,很好闻。俊,真俊啊,可是俊也不行,呸。闺女才多大,居然就为自已找好下家了。太不省心了。李大娘拿起了自已从骨头岭盗匪窝抢来的铁棍,表演了一个随手拗铁棍,然后对少年道:“你叫什么?哪里人?家里有多少只羊?怎么没有头发?”看着黝黑的沉重的非常粗的铁棍,被扭成了一圈一圈的麻花状,秦时流利的道:“在下秦时,荆国人土,无父无母,有一兄长,从小嫂嫂带大,三岁出家,家里没有羊,如今在北原王庙修行。”他下意识的就觉得不能说贫僧,说的话会被揍。听他这一席话,草鼠部落人都议论开了。“父母都没有,跟哥哥过日子呢,你看看小獒,可怜呐。”“连一只羊都没有,肯定过的不怎么样。”“真可怜啊,肯定是家里不想给饭吃,就送去庙里了。”“长的又瘦瘦的没有几两肉,配不上我们神女嘞。”……而此刻的荆先生,一脸震惊+懵逼。好在他因为在草鼠部落里,没有很好的刮胡子工具,所以现在满脸胡子拉碴的,看不到他怪异的表情。他太尼玛震惊了,他最风光的时候是成为皇子的老师,其他皇子不说,太子秦晋都是他的学生。秦晋是由皇后养大,皇后无子,秦晋是德嫔之子,而眼前的少年,秦时也是由皇后养大。当初的阴私其实就是关于荆国太子的。太子晋平日表现的非常不喜欢生母,和皇后很亲昵,形同亲子,跟生母早就闹翻了,还当众斥责生母喜钻营,心思不好,他虽然不敬生母敬养母,反而让荆皇很喜欢。同申国皇帝只爱贵妃不爱皇后不同,荆皇十分喜爱皇后,反倒是皇后一直对荆皇态度平淡。可是那日他看到的却不是那样,太子晋对德嫔并非表面那样。然后就被灭口了,他侥幸被小七所救。如今荆石已经习惯了北原蛮荒一个小部落的平静安详的生活。可是现在居然看到了荆国皇上唯一的弟弟秦时,三岁就被册封亲王,时亲王。荆石虽然没有教过他,但是见过。时亲王这俊美如观音的容貌只要见过就难以忘记。荆国所有少女都想嫁给时亲王,可惜时亲王出家了,并且发下伟大的宏愿,不实现,绝不还俗。神他妈家里不想给饭吃,送去庙里……神他妈没有羊,荆国皇宫怎么养羊?荆石无力吐槽。“在庙里不行,我女儿不去庙里,你还俗,来我们草鼠部落,我送你羊。”李大娘秃噜完,又愣住。不是不同意吗,怎么都谈到羊了呢?“呸呸呸。”“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听到李大娘说的话,一时间,阿公,阿爹,荆先生,叶先生都咳了起来,咳嗽声会传染,相互交织,咳的震天动地,咳的马群嗷嗷叫,咳的那只老母鸡哥大哥大喊。秦时也面红耳赤的咳咳咳,他连连摆手:“大娘,我许下宏愿,若是有一天,蛮荒也有朗朗书声,蛮荒人也识字,我才会还俗。”阿公咳的面色通红,连连摆手:“不行,还俗也不行。”见大家都在看热闹,阿公又大喝一声:“看啥看啥,该干啥就去干啥,还学不学了。”被阿公这一吼,大家都散开了。继续去练习收刺。众人排着整齐的队列,穿着破破烂烂不整齐的衣服,拿着粗细不一的棍子,开始大吼:“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微我无酒,以敖以游。我心匪鉴,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诉,逢彼之怒。”一边吼,一边出枪收枪。动作整齐划一,诗歌豪迈雄壮。这一刻,秦时真的愣住了。她说的居然是真的,朗朗读书声,响彻蛮荒。他回头去找那带他来的少女,却见少女已经从墙上跳下来,站到了队伍最前头,一起比划着棍子,一起朗诵着诗歌。他一眼就认出她,没有把她跟其他人混淆。因为她就是一只狼崽,他一眼就看出来了,区别于任何人。不过他看了一圈,看到一个断腿的人,有点奇怪,这个特点,荆国皇宫中也有一位,是他侄子秦晋的射箭先生,不过不可能,那个先生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小部落,自已有点想太多,而且看他穿的破破烂烂的,肯定不是。那个先生喜欢穿黑色,衣服右边袖口会有点磨损,此人的两边袖子都是磨损的破破的。那个先生的头发有点稀少,应该比正常人少,估计有点肾亏,可是此人的头发浓密茂盛,脸上也胡须浓密,师父说发密肾强。辨认了一下几个细节,确定不是一个人,秦时就很自然了。毕竟这里是蛮荒,被知道真实身份也不太好。而荆石也感受到时亲王在看他,他是认出自已了吗?这一刻他强有力的心脏砰砰砰的跳,在部落里经常喝阿公的神水,他身体素质提高一大截,此刻他紧张又激动。时亲王会把自已的事情告诉太子吗?告诉了太子自已该怎么办?应该不会,时亲王好像是个冷清的人,不太跟人打交道。同时又有点小兴奋,终于有一个证明自已身份的人来了,虽然部落里人很尊敬他,可是说起他去过荆国皇宫,大家居然不相信,觉得他吹牛。只是时亲王看了自已一会,然后转头看别人了,一点没有什么奇怪情绪,好像根本不认识自已??自已这么鲜明的特色?居然不认识?荆石抬了抬自已的断腿,又抬了抬。却见那时亲王朝自已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点点头,还是一脸陌生的样子,不认识自已?真不认识?草(一种绿色植物)!第53章简简单单小宏愿秦时认认真真的坐在一个大石头上看草鼠部落人读书。一开始他以为可能就只有这一首诗,结果不是。读完国风,读小雅,读完小雅,读商颂……这些人是真的认认真真的在读,而且读的抑扬顿挫,气势非凡。上至苍苍白发老妪,下至乳牙稚童,全都会读。他们穿着衣裳破旧,有污渍,有漏洞,可是他们精神饱满。“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不仅仅如此,他们还一边读一边用棍子书写。一收一刺的动作,居然是在写字,棍子刺在地上,一点一点的,最终组成一个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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