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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第1页)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噼啪”一声巨响。旁边的少年一把把门拍开了,那锁是很坚固,少年没有拍开锁,但是他直接把柜子的门给卸了。就见柜子上面的木结构断开,也许是年久了,但是普通人的手肯定是推不开的。秦时一脸懵逼,瑟瑟发抖,他就知道,他的第一眼没有看错,对面不是人,是一只幼狼。只有狼才有那么大的力气,他身上就是有狼的气息。小七跳了出来,看到小光头居然还卷在里面,抱着头,瑟瑟发抖……“你怎么不出来,外面人走了。”“我,我腿麻……”秦时抬起头表情略微有些痛苦。接着他就惊愕了,一脸不可思议。因为小七伸手把他抱出来了。“腿麻要站起来,站起来就不麻了。”秦时:……“放我下来。”他惊愕的脸变的通红,嘴里默念着:“阿弥陀佛,阿弥陀佛,佛祖保佑。”“好的。”小七松手。然后就又听到“吧唧”一声响。秦时落到了地上,摔了一个屁股墩……他没有想到,对方就这样松手,说放下就放下。小七力大的很,抱起一匹马都行,她的力量上限是她阿娘的双倍,所以抱一个小光头轻飘飘的。她就是想闻一下那味道是哪里来的。好像就是小光头身上的,不是衣服,是身上,可惜了了,如果是衣服的话……嘿嘿嘿。系统:……吱唔吱唔。“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小七拍了拍自已的小红枣道。秦时爬起来,总觉得这话哪里不对,又说不出来。“我住在王庙。”秦时看着自已身边躺着的破柜门,看着上头断裂的厚厚的木块,乖乖的道。第50章无独有偶求偶是蛮荒的日常。喜欢就大胆说出来。这次不说,万一下次对方被狼拖走了呢,被盗匪砍死了呢,被黑熊部落抓走呢?所以喜欢就要说。小七虽然跟着两位先生,学习了一些其他的知识点,男女有别之类的,但是她的基本价值观,是定型的了。小七阿公狡猾,阿娘胆大,阿爹包容,大哥老实,二哥灵活,她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几乎具备了所有人的特点,很胆大包容,看上去乖巧老实,实际狡猾灵活。她拉着小光头起来,丢到马背上,想了想,掏出了唯一的四个铜板然后又摸了一颗小珠子放在柜子那里,“不知道这些够不够赔门了,阿娘说的对,出门在外,力气要收着点。”秦时坐在马背上还有点晕,看到她掏出的珠子更晕了。秦时虽然是在圣庙修行,可是每年都会回荆国皇宫休息一段时间。他的皇嫂,也就是荆国皇后是熙国人,非常喜欢珍珠,珍珠也只有熙国才有,所以格外昂贵。他因为脸盲,记不住人脸,要记东西,记忆力格外的好。这个幼狼,不对,这个少年随手就掏出一颗珍珠,而且是特别圆润有光泽的珍珠……不知道他是什么人,肯定不简单。小七放好东西,上马,外头一片狼藉,门都开着,姑娘们也不知道去哪里了,原本热闹的集市现在也是乱糟糟的,没人了,摊位板车胡乱的摆着。本来到了外头,秦时就想说他下马的,可是看到这样狼藉的场景,他只能说阿弥陀佛,然后继续坐在少年身后,这样有安全感。师父说风景在路上,师父又说山下很危险,但是师父忘记说遇到危险该怎么办了……秦时坐在马背上,闻到了属于幼狼的气息,少年肯定有在狼群中生活过,他很确定,可是他也闻到了甜腻的香气,还有一种让人眩晕的味道,不是好闻,而是感觉有毒……好像身上有点痒痒。小七骑马出了彩鸟部落,问道:“王庙怎么走?”忍不住想动,想挠痒痒的秦时伸手指了一个方向。王庙很雄伟,是北原王庭最雄伟的建筑了,特别高,屋顶金光闪闪的,这个少年居然不知道。小七看了一眼他的手指,真长,真白,真好看。然后策马飞奔,朝着他指的方向。跟回家的悬崖是相反的方向,她抬头望望天空,烈日当空,应该来得及。小七骑着马飞奔,这边的草原比山的那一边的草原更加广阔,一眼望不到边,更加平坦,更加茂盛,空气也湿润了许多。小红枣跑的欢快,还时不时的故意踩到了水里,溅出了水花,水花在阳光照耀下是五颜六色的,十分美丽。小七的心情也十分美丽。有一种扛着自已宝贝走的感觉。满心欢喜。秦时身上痒痒,但是坐在马背上不敢动来动去的,只能格外紧张的坐着。他也不敢把脸往前凑,只能仰着头。仰着头可以看到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朵,以及一只白色的鹰隼,鹰隼?真的是鹰隼?秦时这一刻紧张的身体都僵硬住了,差点掉下马。鹰隼是行军作战时探查敌情用的。无论在荆国还是北原,都是一种神鸟的存在。鹰隼野性十足,很难驯服,一旦驯服,则会对主人非常忠诚,而且一生只认一个主人。一开始他看到这个白鹰隼以为是路过,可是这只鹰隼一直一直飞在他们头顶上空。秦时小心翼翼的开口道:“我们停一下吧。”小七策马跑的更快了,回头问:“你说什么?”秦时大声吼道:“你看路啊,看前面,不要看我,我说我们停一下!”小七勒马停了下来,脸色红扑扑的,回头问道:“怎么了?”秦时非常非常紧张的伸着手指指了指天上。“你看那只鸟,一直跟着我们。”小七抬头看到是小八,很高兴她吹了一声口哨。然后秦时就见那只鹰隼忽然直直的朝下冲,他吓的闭上眼,吾命休矣,鹰隼不仅能打探敌情,本身也非常凶,轻易能捉瞎人眼。闭眼的同时,秦时还伸手把少年的头抱住。他其实是想捂住自已的眼睛的,可是他想到了少年不懂,想到了他那双亮晶晶,如狼一般的眼睛,他还是第一时间伸手抱住了他。良久。阳光依旧暖和,风依旧轻柔中有点凉。马安静的站着。腐草的气息静静的散发。小七呆呆的,一动不动,她被小光头抱住脑袋。这种感觉,好奇怪。她摔跤的时候,把乌锁抱起来,也被乌锁抱起来过,但是不一样,那时候她只有一身的狠劲,想要把对方丢出去,打倒对方,压倒对方。而这一刻,她觉得有点香,恩,特别香。这样的人应该带回部落啊,送什么王庙,小七想勒马掉头走。她这样想的,也这样做的。秦时等鹰隼飞来,以为两人完蛋了,却不想,好久都没有反应。他悄悄睁开眼,发现自已在马背上,本来紧张的抓着马鞍,这会子却是抱着少年,亲密无间,少年靠在自已怀里,嘴角扬着笑。他送连忙松开手。然后看到那只长相凶狠的鹰隼站在小马的脑袋上,对着自已扇着翅膀,一双鸟眼,黑溜溜的瞪着自已,然后发出:“啾啾啾,啾啾啾”的叫声。秦时:……这是鹰隼?鹰隼是这么叫的?接着他看到这只鹰隼走到了少年手臂上,乖巧的像只鸡。只是看自已的时候,还瞪自已。秦时目瞪口呆,反应过来,吓的从马背上摔下去。草地很柔软,他没有摔坏,只是躺在草地上。小七开口道:“你是叫瓶身吗?你跟我回部落吧,我们部落很强大。”秦时:……“贫僧不叫瓶身,贫僧叫秦时,贫僧不能跟你回去,贫僧是出家人,贫僧跟师父发下宏愿,若是有一天,蛮荒也有朗朗书声,蛮荒人也识字,贫僧才会还俗。”小七哈哈大笑:“那小秦,你现在就可以还俗了,我部落人都识字,还会写诗。”连草鼠部落门口的柱子上都刻着一首花婆婆写的笔力苍穹的诗:“阿巴……阿巴……阿巴!阿巴!”第51章捡回来一个光头秦时不相信。当初皇兄问他,他也说了自已的宏愿。若是有一天,蛮荒也有朗朗书声,蛮荒人也识字,他才会还俗。皇兄拍了拍他的肩膀,应该是很高兴的。皇兄有时候喜欢他,有时候不喜欢。但是皇嫂一直都喜欢他。圣庙里长大的秦时,这时候的他单纯执拗。他不相信蛮荒也有朗朗读书声,蛮荒人也识字。可是面前的少年不像是撒谎的人。他觉得不可能,他又觉得对方没有说假话,怎么办?师父说,世间万物,要用眼睛去看,用心去感受,真假,假真。于是秦时开口道:“我想去看看。”小七哈哈哈哈的大笑,就差叉腰了。没有想到自已人生第一次拐带男子回去这么简单。部落里最多的故事就是前辈们分享各自成功找到配偶的经验。阿爹说要会干活,贵在坚持,他帮阿娘家挖掉了阿娘家部落跟前的那座山,阿娘就嫁给他了。阿公说要会讲故事,他给奶奶讲故事,讲着讲着,奶奶就嫁给他了。牛叔说要有钱,他牵着一头牛,在她每天必经的路上等她,给她看他的牛,后来她就成了牛婶子。但是在女方版本上是这样的。阿娘说你爹嘴馋,就在每天他干活的地方,故意烧好吃的菜,他闻着味道就舍不得走了,女人要么长得好看,要么会做饭,阿娘我两者都具备,才把你阿爹骗过来。好看小七相信,十几个部落里也找不出比阿娘更壮力气更大的女子,会做饭这个,只能说阿爹口味独特了。奶奶小七没有见过,也听不到奶奶的故事。牛婶子说她看中了牛叔,本来可以直接回家,为了见他一面,每天都走十里地,去那里路过……哪有什么必经之路,只是你想去,他也想去的路。这一刻,小七脑海里穿过好多个故事,化成诚恳的笑脸,老实巴交的样子,扯了扯自已的衣襟(大哥招牌动作)。“走,那我带你去。”小七伸手。秦时犹豫了一下,也伸手,然后就被拉上马背。继续策马前行,王庙在他身后,越来越远,越来越远。这一刻小七满心欢喜,像是一棵开花的树,满树都是芬芳。这一刻系统满心悲伤,像是马背上鬃毛上的一颗飞尘,随着马的的奔跑,不停颠簸,时上时下。它一个太子妃系统绑定的宿主,不喜欢太子,喜欢太子的叔叔,完了,全完了!系统只觉得颠簸着颠簸着,有点享受起来,刺激!太刺激了!秦时在马背上,看着两边的草原呼呼倒退,看着羊群,看着马群,看着水花四溅,色彩斑斓。这一刻,他的心忽然就平静下来。雀跃期待平静宁和。他想,他前世肯定为少年做了很多事,才换来今生共骑一乘,领略这草原风光,享受着秋风微凉。马儿奔腾,画面似乎凝固又似乎在穿梭。前世,没有策马飞扬的少年,只有深宫中大妆的皇后。前世,没有迷茫的和尚秦时,只有荆国战神秦大将军。他愿为她脱下袈裟披上战袍,她愿为他穿上凤袍成就荆国。将军卸甲归巢,皇后冷宫独处。一杯毒酒,一丈白绫。一眼千年。他那时候想,可能是他没有实现自已的诺言,蛮荒人还不识字,蛮荒没有朗朗读书声,他怎么敢还俗?如若他不还俗,就不会遇见她,他做他的和尚,她当她的皇后,互不相识,各自安好。各自安好。好。风吹拂,草香微熏。秦时看着眼前几乎垂直的悬崖,一脸懵逼。“啊这?”“你确定我们从这里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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