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钱。”陈平川头也不抬,言简意赅。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陈平川就拿着昨天那两枚铜板,去集市上买了最便宜的糙米,又厚着脸皮跑到那家酒馆的后院,对着正在倒酒糟的伙计说了无数好话,总算讨来了一大捧尚有余温的酒糟。
回到破庙,陈平川将粮食和酒糟混合,加水,倒进一个陶罐里,架在几块石头上,然后在下面生起一堆小心翼翼控制着火苗的柴火。
他将另一个陶罐倒扣在上面,接口处用湿泥糊得严严实实,只在顶上留出一个小孔,插上那根竹管,竹管的另一头,则通向一个放在远处、浸在冷水里的陶罐。
秦王蹲在一旁,看得一头雾水。这东西怎么挣钱?
随着陶罐下的温度缓缓升高,罐内开始发出轻微的“咕嘟”声。很快,一股白色的蒸汽顺着竹管,颤颤巍巍地飘向远处的冷却陶罐。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就在秦王快要失去耐心时,一股奇异的香气,从那冷却罐的出口飘散出来。
那不是酒馆里淡薄的酸味,而是一种醇厚、浓烈、霸道无比的香气,仿佛凝结了粮食所有的精华,带着灼人的热力,瞬间便驱散了破庙里的霉味,蛮横地占据了每一寸空气。
秦王猛地吸了吸鼻子,眼睛瞬间瞪得溜圆,他难以置信地看着那从竹管末端滴落的、一滴滴清澈如水的液体。
“这是……酒?”他的声音里充满了震撼与惊喜。
“准确地说,是比市面上所有酒都烈得多的酒。”陈平川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这就是最简单的蒸馏法。
利用酒精和水的沸点不同,将酒糟里的酒精提纯。
这种技术,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他小心翼翼地将蒸馏出来的第一批高度酒倒进一个小碗里,然后递给秦王。
“王爷,今天起,我们是两个卖酒的。”
秦王喝了一口,眼睛顿时亮了:“好酒!”
陈平川也微笑道:“明天我们就分头去卖酒。”
秦王表情一僵,但终究还是点点头。
第二天,两人分头行动。
秦王放不下身段,让他去沿街叫卖,面子上实在挂不住,便选了城西一家胡商云集的马市酒肆,那里的人更认烈酒。
而陈平川则拎着另一罐酒,熟门熟路地去了昨日讨酒糟的那家酒馆。
酒馆里正是人声鼎沸的时候,跑堂的伙计看到陈平川,还以为他又是来讨要剩饭酒糟的,脸上立刻露出不耐烦的神色。
“去去去,今天没东西给你,别在这儿碍事。”
陈平川也不恼,嘿嘿一笑,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过一个小瓷杯,小心翼翼地倒了浅浅一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