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后
社会在进步,条件在提高,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捞尸的职业逐渐普遍性了,因为有了专业设备。
氧气瓶,捞尸船,还有专业团队,不像我们那时候就是憋气潜水。
二爷爷死了,活了一百零八岁,走得安详无病痛。
他的一生跟爷爷一样,充满传奇,一个捞尸,一个打鬼子。
我只能说英雄。
毕竟捞尸人行业已经过时了,可我骨子里没忘记。
爸妈身体还行,也放弃了捞尸人这个职业,整天盼着我结婚。
因为都老了。
欢喜在村子里消失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只不过他们不知道是哪种方式。
大姨大婶经常念叨她,甚至忍不住抹泪水。
欢喜从小就在村子里吃百家饭,又是傻女。
死了以后成阴尸,和大家和睦相处,建立了感情。
没了捞尸这个工作,之前挣的钱基本花没了,农村攀比,重新修了房子。
三样东西被我保留下来,爷爷的烟枪和黑玉腰带,另一个就是那条大金链子。
我这时候已经身为38岁的肚腩大叔,可面容就是十八多年前的自己,毫无衰老。
都知道,是八尾黑狐给了欢喜狐灵珠,然后欢喜给我狐灵珠。
村里人觉得我与众不同,叫我闺男子。
八尾黑狐最后成了我干妈,这当然是后话。
所以我选择出门打工,去了广州。
第一天,就受了气,上了当,刚下绿皮火车,出了车站,去超市买烟。
我身上除了路费剩下一共一千六百块钱,买包烟十块,红双喜。
明明我码放整齐一起,等我吃东西的时候,发现钱整整少了一千。
我当时搜遍全身,误认为自己放错口袋。
其实就是鬼手,那超市老板是鬼手,把我钱用手法夺了去。
剩下百八多块钱,我顿时慌了,就算二叔帮我找工作,那二婶会让我掉层皮。
二婶太横了,从小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