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句东征用,把应明高兴得够呛,鼓掌道:“放心,你这便挑选能吏亲信,三十人吧,我派船派人,带回东洋军府,向大帅请下一份募兵令,准他们去日本地方募兵。” “既然如此,我愿意去。”景胜看着地图道:“这场仗的时间会很长,我希望将军能不催促我进兵,南蛮叛军,与一揆无异,人多便不能精诚团结;大势在我,待能攻取故地,我会据河以守,一城一地的和他们争夺。” “如此甚好!” 应明站起身来让人上酒,对景胜道:“将军北征,一应辎重物资皆由应某负责,你后方粮道不必担心,只需全管作战便是。” 其实这一下,给应明解决了两个麻烦。 眼下应明眼中最大的两个麻烦。 麻烦跟德雷克、跟苏格兰、跟叛军都没有关系,他们称不上麻烦,实际上应明眼中最大的麻烦就是杨策、刘汝国,以及新来的上杉景胜。 杨策出征,是打到哪儿、杀到哪儿、抢到哪儿,跟汤显祖想要在夷兰两岛大治的思想相左,杨策打过的地方再想治理非常难。 如今他要去荷兰,应明就差自己去送了。 刘汝国和上杉景胜,对地方的破坏力稍弱,但他们两个人的所求则是对立的。 刘汝国想要的,是把打下的土地依照大明惯例,设官员管理,而且还要让跟随他的百姓有参与科举的权力,哪怕就在伦敦搞乡试呢,也要掌握权力的人来自百姓。 上杉景胜就不一样了,他求的是像这片土地过去的贵族一样,统治一片封地,这是他最大的愿望。 让这俩人一起,在应明眼中是最大的麻烦,比什么德雷克破坏力大多了。 如今好办了,上杉景胜去北边打仗,打完仗接着渡海去东边,到时候打下来的土地一多半给他当封地都没关系。 剩下个刘汝国,跟汤显祖的执政理念勉强合得来,这就不会出现内乱了。第三百一十三章孟信 德雷克的部队再次集结,向南方大山席卷而下。 并非德雷克想要南下跟明军打仗,而是不往南走就没办法,秋天要来了。 苏格兰诸部皆缺少壮男,先前受伊丽莎白感召南下作战,也错了过耕种土地最好的时间,眼下他们除了要去南方抢一把,再无别的出路。 有赖于应明布置在边境的斥候,刘汝国能在德雷克南下之初便收到消息,顺天安民义军扩编后的五队人马倾巢而出,在山北布防,打了一场漂亮的伏击。 而后德雷克北撤,被刘汝国一路追至山区西北名叫曼彻斯特的城郊,是德雷克的二道防线。 这座城并无坚固城防,但城镇被三条河环围,围城持续多日。 刘汝国的大军被调往此处,德雷克的援军也向城镇增兵。 控制曼彻斯特,就掌握了西部利物浦的出海口,就掌握了通向北方或南方的道路。 而谁能控制河流,谁就能控制曼切斯特。 城南原野中并不宽广的默西河,成为战役最关键的地点,渡过河流,对刘汝国的部队来说,渡过河流,北方目力极尽处的繁华城镇,就是唾手可得的战利品。 双方援军皆至,在河畔展开惨烈的反复争夺,战斗已经打响十七天了。 孟信在河南岸的树下单人壕里用通条疏通着铳膛。 他是艾兰人,生在艾兰南方叫不上名字的小地方,家中兄弟姐妹极多。 前年刘汝国起兵打到他家乡,单靠一家之力就能把富商宅邸抢得干干净净,后来带兵的山东移民成了他大姐夫、传令兵成了他三姐夫。 整个家族跟着姓了孟。 再后来,给贵族当马夫的大哥先做骑兵,往北方打时当了总旗;身强力壮擅用伐木斧的二哥做了刀牌手,在普利用盾牌砸死一个贵族弄了身板甲。 四哥跑得快做了传令兵,不过到现在也没给自己混上战马;六弟在另一个部队当长矛手,他过去是个猎人,后来大哥给他弄了张钢弩,当弩手。 他们整个家族的男丁跟随刘汝国席卷整个艾兰,又登上英格兰人的土地,一直走到这。 孟信咬开木弹药筒,向铳管里装好弹药,从单兵壕里抬头看了一眼河滩上仰面躺着四仰八叉的尸首,那个来打水的英格兰人不知脑子哪里出了问题,要越过河流。 他混着汉语轻声骂骂咧咧,用火绳在铳柄熏出个黑点。 他吹了吹,上面已经有三个黑点,这是第四个。 英格兰人在河对岸立起许多尖头木杆,很高,有些木杆上面戳着人头,有些还空着。 距离有点远,孟信看不清那些头颅的面孔,但他知道上面有一个是他大哥。 那是十几天前第一次战斗,他们追过河岸,骑着战马的大哥尤其勇猛,被敌人的伏兵用长弓射死。 孟信的大姐在俩月前才送信过来,说生了两个男孩。 本来姐夫想回艾兰一趟,结果走到一半北方开战的消息传过去,他又在出征前几天回来。 大哥死后第二天,那些尖木杆就在对岸立起来,姐夫要在夜里把大哥的头颅偷回来,可是去了就没回来。 所以那些被穿在木杆上的脑袋也可能有一个是他大姐夫的。 刚进部队时经常欺负他,也在战场上照顾他的兄弟是牧野人,以前跟着白老虎做事,后来加入部队,前几天在他眼前被射成刺猬。 还有个入伍没仨月的英格兰孩子,是在山区加入他们的,总是唯唯诺诺,胆小极了,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跟大哥同一天被骑士踩成了一摊泥。 他想拼起来的,他试了,可丢的那条胳膊怎么也找不到。 孟信挠了挠发痒的脑袋,空气里到处散发着难闻的气味,他的腿又开始疼了,在麻布裤开着的裆旁边,大腿上被箭射破的伤口正在溃烂。 他有点想向天主祈祷,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只是拿起土坑里沾着泥土的饼子往嘴里咬了一口,抬头望向河对岸。 辎重有几天没往前线送了,吃完这块饼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下顿,所以孟信已经有三天就吃个半饱了,胃里的饥饿感时时刻刻折磨着他。 这场战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艰难,昨天做传令兵的四哥给他送来二哥死在不远处村子里的消息。 就在五天前。 一支英格兰部队的小队从侧翼袭击了一个村子,二哥带人前去支援,情报上敌人的数量太少,实际要多得多,最后是被逼进屋子里活活烧死的。 反攻还没开始,将军让他们等,据说他们是在等待来自后方的援军,伦敦府的总兵会给他们调拨一支非常善战的部队来支援他们。 孟信不知还要等多久,也许再等下去,三姐夫、四哥、六弟,还有他这里的战友,都会死在这。 对岸来了两个人,穿着锁子甲,身上罩着不知是哪个贵族的纹章,猫着腰弓着背,好像那样走路就不会被发现。 怎么会不被发现呢? 孟信盘算着壕沟到河畔的距离,至多只有五十步,用眼睛一扫就看见他们了。 他们俩可能是想来取回尸体的,又或者只是想把尸体上的装备捡回去。 不过无论他们想干什么都不重要,很快进入自己的射程才重要——就算是一只来自叛军的兔子,孟信也要打死他。 孟信看了看土坑里放着那张上好弦的弩,安静地把指头粗的弩矢放在坑旁,吹了吹快熄灭的火绳,把鸟铳搭在土坑旁。 砰! 铳响了,弹丸越过正在扒板甲衣的二人打向远处的河水,这两个人反应很快,丢下刚捡的头盔拔腿就往身后跑。 紧跟着没跑出几步,一支弩箭就从背后钉了过来,打在一人后背,他还在跑,但速度显著地慢了下来。 孟信放下钢弩,又抬起手边的鸟铳,重复着装弹的动作,只是他的脸并未看向鸟铳。 而是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个背后插着一支弩箭的身影,脚步一步一步地慢下来,在接近河岸时跪倒在地,用手一把一把地向前抓着爬过去,直到一动不动。 他舒服了。第三百一十四章复仇 很快,爱尔兰孟氏家族的幸存者们聚集在孟信的战壕后开了个小会。 因为在默西河西段沿岸爆发了一场小冲突,遭遇战中孟信的四哥作为传令兵被十几名长弓手攒射,英勇负伤。 这可能是孟氏家族最幸运的一个,虽然缺少甲胄的客观条件不可改变,但连续失去两个亲戚,孟老四上前线传信一直背着面大圆盾,因此保住了命,只是后背被箭簇射出的皮肉伤难以避免。 除此之外,左耳朵被箭射穿打掉了一半。 其实这也是重伤了,连命令都没传完就因为失血倒地,被后面的援军捡回去,进了伤兵营。 他们家还能继续战斗的只剩三个人了,三姐夫也是传令兵,而且还是山东移民,跟各部长官都说得上话,直接找上了他们的将军赵灿。 一家子弟兄上战场,算上俩姐夫七个人,如今就剩仨,还有一个是女婿,再跟着打下去就要灭门了。 三姐夫专门跟赵灿请了一道军令,把孟信和全须全尾的六弟送回老家,他继续跟着部队效力。 其实赵灿答应这事跟这家五个上战场的兄弟没关系,他只是记得孟信的大姐夫,开战前刚跟他告了假说媳妇在艾兰生了两个儿子,要回去看一看,转头开战又回来,不几天冲锋陷阵死了,现在脑袋还挂在河对岸。 调令是十分艰难地请下来了,家族开小会却又出了问题。 问题不在老六那,那傻小子只要三姐夫一瞪眼就害怕,让他往东不敢往西,是孟信。 孟信不走,非但孟信不走,还一定要让三姐夫回去。 理由是报仇一个人就够了,他们家大姐夫已经没了,如果三姐夫再没,留他们在老家也抬不起头,三姐夫是汉人,回去谁都要敬着,家里男丁少也不会受欺负。 当天夜里,孟信一瘸一拐地拄着鸟铳,手上提着四个脑袋去见了将军赵灿,请下一封调令把三姐夫跟老六弄回家。 自个又一拐一拐的回了那个挖出的小战壕。 四个英格兰人的脑袋不单换了两份把兄弟送回家的调令,还给自己换了一身行头。 腿上的箭伤,伦敦府下派到义军部的北洋军医给瞧了,剜去腐肉、上药包扎,知道他是派驻河畔的铳兵,还专门准备了个小背囊,装了要换的药与医用品。 那杆被熏了四个点儿的旧火绳鸟铳没收走,还给他发了两新一旧,一长两短三杆火器,两杆新的都是燧发,一杆长鸟铳、一杆短手铳。 旧的则是杆三眼铳,不是给他用的。 将军赵灿把他们孟家的事告诉了刘汝国,刘汝国欣赏勇士,也要把孟信这个名字告知全军,意在让所有人都学习孟信这种精神,专门给他调了个小跟班,跟他一起在战壕里监视河滩。 这只是明面上的说法,真实原因是刘汝国把赵灿狠狠批了一顿,怎么能让个腿脚不利落的人监视河畔。 监视河畔的使命不是杀伤敌军,而是敌军大举突破时能有人向后方传信,在赵灿需要设防的阵线上却有一段防区是由一名瘸子负责的,这难道不是天大的笑话? 只是事已至此,让孟信换防他也不愿意,只能再给派个腿脚灵便的小伙子,出事能代替孟信完成传信的任务。 除了这些,等孟信再回到河畔树底下挖出的小壕沟,他的头上戴着一顶早年南洋卫军制式铁笠盔、身上穿着前胸有一处枪弹凹痕的西班牙胸甲,整个人看上去比谁都像个正规军。 刘汝国要立典型,活着的孟信才是好榜样。 不能才刚向全军介绍了这个为兄弟复仇在前线放死四个敌人的英雄,回头没过三天让敌人打死,那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后来的几天,孟信驻守的河滩陆续来过几次敌人,似乎对岸的英格兰叛军已经知道在这有一名凶狠的明军火枪手,他们每次游过来都不再是单个行动,目的明确地搜寻着什么。 有时候看见超过三个人,孟信就会放他们过去,少于三个,就等他们走近到三十步再放铳,这个距离除非运气太坏,否则很少有打不准的时候。 何况他现在有三杆铳了。 他已经摸出规律,不但两个人的小队可以打一下,就连三个人的小队也可以试着打一下。 只要打伤一个,剩下两个人就会慌张,要是打伤两个,剩下那个人一定会向河对岸跑。 何况就算剩下两个人不慌张,还有五颗铅丸、一根弩箭等着他们。 三眼铳这个玩意,在与防护很差的敌人近距离战斗中实属神器,至少对放铳的人来说非常壮胆,还能令敌人极为胆怯。 毕竟人在大多数时间还是相信技术的,面对一个端着鸟铳的人,被瞄准的心里可能会寄望于对方鸟铳的技术不好,有打偏的可能。 但面对有一个夹着三眼铳的人,被瞄准的人连祈求运气都显得多余。 就连放铳的人都不知道点放出去这三颗铅丸会打到哪里,被瞄准的哪儿知道呀,三根铳管直接形成一种心理上的震慑。 但说到底,孟信认为最好的火器还是铳管有天下太平铭文的燧发鸟铳。 其实他心里特别纳闷,这火绳鸟铳与燧发鸟铳看起来在制作工艺、成本上并无太大区别,可用起来能发挥的作用却差别极大,那大明为何要做这么多火绳鸟铳? 当然这个‘并无太大区别’并不单单是因为爱尔兰都不会造,还因为它俩长得也基本一样。 孟信没少在私底下吐槽,基本上用燧发铳打死一个人,就会对自己的小跟班嘀咕一遍。 他们哪里知道大明心里的苦。 还不都因为陈沐,不过几年的极短时间,他要求用火绳鸟铳完成替代快枪、三眼铳、火铳作为一省都司军器革弊的标准之一。 结果这几年刚过,万历皇帝又要求要用燧发鸟铳完成替代火绳鸟铳作为革弊标准。 可折腾死人,人家西北边军还玩弓箭呢,你们这内卫的就连火绳鸟铳都看不上了。 孟信持之以恒的复仇,终于引起了敌军注意,多次有人向德雷克反应在某个地段的侦查步兵渡河会遭受火枪手伏击后,终于向孟信所在的地方派遣了一支七十余人的小队。 这一次,黑压压的敌人从岸边登陆,战壕里握着鸟铳的孟信内心极为平和。 他看着铳兵上被熏出的十几个黑点,长长地吐出口气,转头对小跟班道:“你走吧,我已经报完仇了。”第三百一十五章杀戮 孟信依然带着满腔怒火,只是他并不认为自己能面对几十名敌人全身而退。 如果他的腿没受伤,也许跑得比小跟班还快,还能回头把钢弩留下,让几个倒霉鬼有生之年看见最后的东西是他的背影。 但他的腿瘸了,就连从土坑里爬出去都很困难。 所以干脆就放弃了。 生在矿工家庭的小跟班从没见过这样的阵势,加入顺天安民义军后还没打过仗,干的最多的事就是给人跑腿,面对敌人气势汹汹地渡河,把他吓坏了。 看着小跟班一边跑一边把将军给他配的头盔丢在地上的背影,孟信深深吸了口气,转过头握着鸟铳的手更紧了。 敌人密密麻麻地淌水过河,让孟信有极大的命中信心,他吹亮火绳,朝着人群最密集的方向打了过去。 砰! 闷闷的响声传遍河畔,吓得几乎所有人弯腰躲避,有个倒霉鬼抬着中弹后血肉模糊的手惊叫着,身后第二个人捂紧肚子大喊着跪倒,第三个人看着自己被溅了满手的血半天,才确定那颗铅弹并没有打伤他。 紧跟着,一支弩箭无声地射过来,钉在最前转过头看战友负伤的人的屁股上,把他惊得向后跑出好几步。 人们看见了树下灌木丛升起的硝烟,很快,几支长弓射出的利箭在孟信头上曳着尖啸飞过,身旁的树干不停发出哚哚的响声。 让孟信不敢把头抬起,努力顶着铁笠盔与地面平行,只露出一个能让双眼从地面看见情况的缝隙,伸手扒着灌木根须试图看清远处的情况。 敌人并未贸然接近,他们渐渐散开,用长弓、用钢弩、用火枪向灌木丛射击。 人们在海滩大喊大叫,有人站在前面大胆坚定的射击,有人躲在后面小心翼翼的环视。 片刻后,箭雨稍息,孟信才抽出燧发鸟铳又向远处放了一铳,但这次人群散开了,没能命中。 让他气得攥拳砸了一下自己的腿,结果扯动伤口,更直观的疼痛顿时让他心里更气愤了。 他蹲在土坑战壕里,背后和河滩那边,攥着三眼铳直勾勾盯着缓慢燃烧的火绳。 明明已经口干舌燥,却还止不住地咽口水。 不过这一次,打向头顶的箭雨明显少了许多,孟信壮胆向外看了一眼,许多人把长弓方向指向他的侧翼,似乎是刚才有人从那个方向用鸟铳打放了一铳。 是旁边的哨兵! 一定是旁边的哨兵听到他这里的枪声,赶过来帮他了。 不过这对孟信来说也只是瞬间的振奋,他很清楚身旁有更多哨兵,但方圆数百步只有几名哨兵,每个哨位都只有一两个人,就算周围全聚过来,也不过五六个人罢了。 这只意味着他们在死前,有机会能打死更多敌人而已。 他飞快地装弹,甚至没有疏通铳管,只是把火药和弹丸倒入铳中,压实了便倒上引药,朝河滩上瞄准射击。 这一次他似乎发现了敌人的指挥官,立在正中央不停对士兵高声叫喊着命令,那些命令就连孟信都听得见。 数十人乱糟糟的队形里,只有几个人身上穿着锁甲,有板甲衣的更少,而那个高个子不但穿着板甲衣,身后还站着一名旗手,一定是敌人的指挥官。 孟信端着鸟铳吃力瞄准着,那个军官站得位置离他有点远,让他对这一次射击并无把握,最终就在即将打放的时刻,他突然改变了目标,指向最近的步兵,一铳放出,那人应声而倒。 在他射击的同时,有人在右边用长弓向敌人射击,再一次吸引了火力,不过左侧的哨兵不再射击了,孟信不知道那个最早来帮他的兄弟是否还活着。 他的三眼铳就放在战壕外,快速地疏通着燧发鸟铳的铳管,这一次他要做完一切应有的步骤,以求火器有最好的状态,能让他把那个英格兰军官打死。 军官是最有价值的目标,打死一名军官,比打死十个士兵还有用。 因为那些人是贵族或贵族的扈从,德雷克手下的贵族已经越来越少了,只要尽量在遭遇战中杀伤他们的贵族,等到会战的时候就可以为友军创造更多优势。